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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山体保护规划(2021-2035年)》 政策解读

2026-01-16来源:转载自市政府办

驻马店市山体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市域山体保护的纲领性文件,立足本地生态资源实际,以系统性思维构建保护与发展并重的长效机制,为未来15年山体生态安全筑牢制度保障。以下从核心维度展开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响应森林河南建设及省级“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目标,全面贯彻执行《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2024修订)》中关于山体保护的具体要求,统筹解决驻马店市山体面临的破损修复滞后、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矛盾突出等核心问题,依法强化山体形态与生态系统保护,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科学规范山体资源开发利用,系统推进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持续巩固山体生态服务功能,实现山体生态资产的保值增值,最终推动驻马店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同高质量发展,特编制《驻马店市山体保护规划(2021—2035年)》。

二、决策依据

《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2024修正)》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山体,应当列入重点保护名录:(一)位于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二)国有林场、森林公园、Ⅰ级保护林地以及一级国家公益林地所在的;(三)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所在的;(四)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所在的;(五)位于高速公路、国道、铁路沿线两侧五百米内的;(六)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山体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山体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与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文物保护、旅游、水土保持和矿产资源等规划相衔接。

三、出台目的

开展驻马店市山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主要是为了统筹山体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矛盾,依法保护山体形态与生态功能,修复破损山体,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生态资产保值增值;具体将通过规范山体资源开发行为,构建“生态稳固、布局合理”的保护体系,推动森林生态旅游与古驿站文化融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多重效益;远期愿景为到2035年完成所有山体修复工作,形成青山绿水的生态文明新格局,开创省内依法开展山体保护规划的先河。

四、重要举措

(一)划线保山。

将全市452座山体,分别列入重点保护山体名录82座,一般山体保护名录370座,划定了重点山体保护控制线、一般山体保护范围,并将山体名录、重点山体保护控制线、一般山体保护范围纳入山体保护规划。

(二)制定管控措施。

在重点保护名录山体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可以进行交通、水利、林业、电力、消防、通信、气象、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以及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活动。在重点保护名录山体范围内,禁止审批新的采矿权,对已有的采矿企业,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关停计划,采矿权期限届满的,予以拆除或者关闭;采矿权期限未届满的,给予合理补偿,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山体保护范围内已建的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商品住宅以及与山体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开展专项调查,依据山体保护规划制定分类处置方案。不符合山体保护规划的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商品住宅以及与山体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限期拆除;对已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给予合理补偿。重点保护山体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1.采石、采矿、挖砂、取土;2.新建、扩建公墓;3.新建风力发电项目;4.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商品住宅以及与山体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5.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6.倾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7.倾倒、堆放、填埋废石、矿渣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8.毁林开垦、滥伐林木;9.其他破坏山体的行为。

一般山体保护管控措施:在一般保护名录山体范围内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开采区。采矿权的新设和延续应当符合山体保护规划和新设采矿权的准入条件。新设和延续的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落实生态环境、地质环境、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一般保护山体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1.新建风力发电项目;2.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商品住宅以及与山体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3.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4.倾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5.倾倒、堆放、填埋废石、矿渣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6.毁林开垦、滥伐林木。

(三)列明规划期内山体保护目标。以生态优先、科学利用为宗旨,巩固和提升山体生态功能,规范山体资源开发行为,科学修复破损山体,通过划定保护控制线、制定保护名录实施分类分级管控,挖掘生态文化内涵促进森林生态旅游与古驿站文化融合,实现生态与经济多重收益,开创省内依法保护山体规划的先河;具体涵盖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灾害防治、山体风貌保护、文化景观保护、开发利用五大分项目标;到2035年需完成452座山体修复工作,实现山体生态功能更稳固、资源利用更合理、开发活动更规范、监管更高效,形成青山绿水的生态文明新格局,最大化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396—261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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